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根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
条第一款,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根据第十一
条第三款,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
天;河南省额外增加产假90天;通过计算累计为2
03天。本人经剖腹产手术分娩,是否可以向用人
单位申请203天产假?
产假 分娩 女职工 剖宫产 手术 河南省 劳动保护 剖腹产 实施 增加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3-05 09:21:13
我委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详细解答了相关问题,诉求人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