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开元院区 急诊误诊,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踢皮球不理会,老百姓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反映洛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复就是说让上诉说调节不了,敢问你们有去调节吗,一说就是让起诉医院,都去上诉设立卫健委这个部门有何意义 ,一反映问题就往法院推 老百姓有谁愿意和医院打官司的,胳膊能拧过大腿吗?我们就想要一个说法就这么难吗? [查看详情+]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此为百姓呼声重复投诉。2024年12月10日患者家属投诉,医院医患办与患者家属联系,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因患者仍在外院治疗中,建议其治疗结束后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2024年12月18日患者家属到医院医患办,认为2024年11月24日急诊病历记录不完整,不认可当天的急诊病历。因患者家属对病历不认可,医患办建议患者治疗终结后通过鉴定明晰责任,医院将积极配合。 2024年12月30日医院医患办电话联系患者家属,告知患者家属医院落实情况与家属描述情况不符,建议其通过司法鉴定明晰责任,医院积极配合。 诉求人在百姓呼声发帖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已和投诉人进行两次电话沟通,告知诉求人解决纠纷的途径。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医院已经承认是当班医生带的学生接诊的,我挂的专家号为什么让学生接诊,那我还挂专家号干嘛,这不就是欺骗患者,由于学生经验不足造成误诊给患者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医院的管理问题为什么让我们患者承担伤害让我们买单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3-03 16:43:09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张某某,女,65岁。2024年11月24日21:12以“恶心呕吐1月余,肢体无力10余天”为主诉到河科大一附院急诊就诊,初步诊断:1.肢体无力;2.恶心;3.呕吐。接诊后询问患者病史,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后,行颅脑、上腹部CT示: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胃肠道内较多对比剂;附见左肾低密度灶。急诊接诊医师与消化内科值班医生沟通,建议患者第二日到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患者及家属离开。
2024年11月26日8:54患者以“头晕一过性摔倒,嘴歪眼斜1小时余”为主诉到河科大一附院急诊就诊,初步诊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收入该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
2024年11月26日9:48以“发作性头晕、言语不清15天,再发2小时”为主诉入住该院神经内科,初步诊断: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2.右侧股骨颈骨折?3.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4.2型糖尿病;5.脑梗死个人史。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给予抗凝、降脂、改善循环、营养神经等对症支持治疗。患者右侧股骨颈骨折,骨科会诊后给予髋部制动、下肢皮牵引、消肿止痛等对症观察处理,患者拒绝行皮牵引治疗,12月3日转入骨科拟行手术治疗,完善相关术前检查,后患者家属拒绝手术,要求保守治疗。后因患者咳嗽、咳痰,会诊后于12月6日转入呼吸内科,给予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12月10日患者出院。
2024年12月10日患者家属投诉,医院医患办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因患者仍在外院治疗中,建议其治疗结束后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12月18日患者家属到医患办,认为2024年11月24日急诊病历记录不完整,不认可当天的急诊病历。因患者家属对病历不认可,医患办建议患者治疗终结后通过鉴定明晰责任,医院将积极配合。
12月30日院方电话联系患者家属,告知医院落实情况与家属描述情况不符,建议其通过司法鉴定明晰责任,院方将积极配合。
2025年2月28日院方电话联系患者女儿,告知其该院急诊接诊医师是在李*宇医生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建议患方留观,患方离院。患者女儿不认可,工作人员询问患方诉求,患者女儿表示需与家人商议。
3月3日医院接患者女儿来电,表示学生接诊导致误诊,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医患办工作人员告知患者女儿接诊医师是在李*宇医生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建议患方留观,患方自行离院,院方认为不违反诊疗原则,并告知患者女儿由于患方诉求超出调解范围,建议通过西工法院诉讼解决。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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