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北辰香林开发商,在商品房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仍然强制交房,且让业主按开发商规定的时间,补交物业费。 首先主体竣工和验收合格是两个事。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明确了,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业主使用了,才会产生物业费。业主怎么可能不收房?是商品房没有验收合格,开发商在违约强制交房,导致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入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没有入住何来的物业费。难道验收合格之前的物业费,还要让业主承担? 其次,违约已经第五年,从未向业主支付,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百姓就想知道,商品房未验收合格,能否交付使用??强制交房,业主需不需要补交物业费??开发商违约,应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向老城区住建局反映,得到回复是上千平,上万平的工程不归他们管,需要市住建局出面管理,甚至回复让业主和开发商项目方咨询,难道是开发商监管老城区住建局??违约强制交房何时停止??商品房违约五个年头,还在积极推进?? 且北辰香林开发商从2022年开始强制交房,老城区区政府也在〈百姓问政栏目〉,承诺停止开发商强制交房。但强制交房依然在继续。 至今小区无消防,无正式电状态,未按图纸施工,33层高层建筑住房无门廊,雨雪天高层建筑瓦片坠落等各种安全隐患,业主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望有关部门帮老百姓排忧解难。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24〕1号)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并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北辰香林开发商和物业不按(洛发改【2024】1号)规定,收房之日次月收取物业费,老城区住建局是否会,积极介入制止??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3-06 15:29: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24〕1号)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并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建议诉求人查阅与开放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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