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办个执照做点生意, 我自己的房子工商局非让我出证明,我去居委会盖章证明了,工商说还不行,得太康路办事处盖章,我又去办事处,办事处说,还没商量出该咋办,17号出的新政策,今天都26号了,办事处还说不知道咋整,反应到区里
还让我等通知,我问得等多久,办事处只说让等电话,给不了我确切时间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28 16:42:48
网友您好: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的《关于调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工作的通知》,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以适用承诺申报制,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无法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通过的,不适用承诺制,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性质为住宅的除上述住所相关材料外还需上传经利害关系业主(即整栋楼业主)同意经营的书面证明。投诉人租用的住所为村民住宅自建房,已与诉求人联系说明情况。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太康东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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