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建业龙城有地下停车位,出于家庭需要,想要购置新能源汽车,并在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却以物业办有相关规定为由,一直推说暂停安装。如果出于安全考虑,那现在也未能实现油电分离,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处理方式并不公平,也不能解决安全隐患。而且如果是暂停,需要整改,也应该有个时间表,不能无限期让居民等通知。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22 14:57:53
网友您好:
经核实,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新能源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对于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我单位要求各物业公司耐心做好小区充电桩相关事宜的解释沟通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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