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满60岁,均为洛宁县城郊乡王协村失地农业人口。目前除去新农合,没有其他保险。想问一下,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失地农业人口是否有一定的补贴。补缴档位有哪些,具体60岁以后可以领多少。另,烦请给出咨询电话,方便后续咨询。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2-22 15:18:53
网友您好:
结合诉求人的实际情况,诉求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诉求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社保经办部门参保,然后在税务大厅或者手机端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到5000元15个档次,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缴费和补贴的钱直接存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按年补缴,补缴不享受国家补贴。
60岁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4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用个人账户里全部储存的钱除以139(139为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计发系数)。
失地农民经国土资源、乡镇等有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符合条件的,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补贴,目前我县失地农民养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2元。
洛宁县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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