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2-19 10:18: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为洛阳邓氏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辣子条等方便食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辣条的香气,该企业位于孟津区麻屯镇麻屯村,法定代表人为赖某。该公司于2013年建设,同年办理了环评批复(洛环监表〔2013〕135号),2014 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洛环监验〔2014〕第46号)。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辣条香气,但国家无相对应的排放标准,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且国家也没有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因该公司生产的辣条香气投诉较多,该公司于2023年底对车间进一步密闭,并自行建设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气味进行进一步收集,尽力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附近有生产辣条的香气,且不规律飘散。执法人随即对洛阳邓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正常使用,但仍有部分辣条香气会不同程度随风向飘散,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该企业负责人加强生产管理,做到密闭生产,减轻辣条气味产生。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诉求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反馈处理情况。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