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上初一,随后被老师告知交一年期学费,因班级教学质量等原因于七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告知学校,学生转学的事情,第二学期未去学校享受任何教育和生活,学校不退费,打市教育部门电话咨询,来回推诿,两周过去了,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21 09:28:31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该校需严格遵守“人籍一致、人走籍走”的学籍管理政策,经工作人员与诉求人沟通,解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洛龙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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