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孟津衡水镇衡水村13组有一疑似犬只屠宰场所,孟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回复称该养殖场为村民自己的养狗场,从未杀过狗,执法人员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狗宰杀痕迹。显然,孟津区农业农村局没有依法调查核实:1、该养殖场是否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大量犬只从哪里来,是否依据动物防疫法经过强制免疫,未经强制免疫应当依法处罚。2、大量犬只养的用途是什么,是繁殖售卖,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营业执照,且本市不允许养大型犬及烈性犬,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向重点管理区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这样的养殖销售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孟津区农业农村局未对养殖的犬只类型进行调查,仅凭被调查者一面之词,连门都没进去,就敷衍回复说自己的养狗场,未发现宰杀痕迹,愧对百姓众望。被调查者斥资这么大,就是为了养着玩么?3、如养殖用于宰杀,已经严重涉嫌食品类违法犯罪,犬只来源不明涉嫌为偷盗毒销赃链条,犬只健康状况不明,未经产地检疫,未取得宰杀经营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狗肉未经检疫未取得肉制品检疫合格证明,严重危害百姓食品安全。4,狗肉流向不明,这样没有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狗肉,没有任何部门监管,不明渠道流向百姓餐桌,已经涉嫌食品类违法犯罪,请联合公安食药环执法部门严查严惩。请给洛阳百姓一个公开透明的执法结果,摒弃形式主义作风 ,百姓食品安全大于天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2-18 15:26: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该事项举报疑似狗肉屠宰场情况不属实。横水派出所民警联系诉求人,告知诉求人该事项不属实。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工作人员经过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屠宰狗的痕迹。已经督促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