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和朋友于2025年2月11日中午在洛阳市老城区古墓博物馆旁的小摊贩处购买了胡辣汤和牛肉肉夹馍食用,随后在11日晚上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症状,且该小摊贩还存在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特向贵局投诉。
当日我在该摊位购买胡辣汤后,不久便开始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症状,我的朋友也出现了类似情况。由于我的朋友并没有吃肉夹馍,所以我们怀疑是所购胡辣汤存在问题,由于行程问题,我们于2025年2月14日前往郑州市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为食物中毒。这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我认为该小摊贩存在严重的食品卫生问题。其售卖的胡辣汤可能使用了不新鲜的食材,或者在加工、储存过程中未遵循食品安全规范,导致食品受到污染,进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违反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
同时,该小摊贩还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其在街道上随意摆摊设点,占用了人行道,影响了周边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给居民和游客带来了不便。这种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城市的整洁和有序。
希望贵局能够对该小摊贩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建议贵局加强对老城区流动摊贩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食品卫生状况,确保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对于占道经营的行为,应予以坚决整治,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对此次食物中毒事件深感担忧,也期待贵局能够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大家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请贵局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图一为郑州人民医院的检验报告单
图二为商家所在的大概位置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2-18 16:46: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所反映问题后,经现场检查,现场食材没有发现霉烂变质现象,经与诉求人联系,据诉求人说,医院诊断为肠胃功能紊乱,并不是食物中毒,检查同时,对该商户店面卫生进行规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