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城乡卫生院挂号开了五针狂犬疫苗,缴费后按医嘱日期进行注射,第三针是在晚上七点左右到医院注射,值班医护人员说必须进行急诊挂号缴费后才给予第三针注射。请问为什么在一个治疗周期内还需要重复缴纳挂号费?此项规定是否合规?具体适用于那一项规章制度?制定此项制度的适用政策、法律等文件具体是什么?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2-14 09:38:43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洛龙区卫健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接到市卫生健康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洛龙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网友因被狗咬伤到古城乡卫生院进行狂犬疫苗注射,接种程序分五次完成。接种第一针后,医护人员已将接种时间和卫生院上班时间告知该网友,并且已告知其余四针需单位上班时间进行接种,其余时间会收取急诊诊查费。网友第三针是在晚上七点之后到卫生院接种,根据《洛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收取急诊诊查费9元,符合相关规定。
卫生院工作人员已与网友电话联系沟通,解释了相关情况,其表示不满意。后续我委将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洛龙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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