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红山办事处枣园和白湾社区在2020年8月拆迁之初就已经纳入城市区规划范围,应当按照固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执行,并且征收主体是区政府,村集体没有征收主体资格,行政复议决定书2011第1号决定书明确撤销了原有的集体补偿方案,依然按照已经撤销的方案和以工作需要为名置所有承诺不顾,把我们的房子夷为平地,和村集体签订的补偿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并且五年时间多次催要不发给拆迁户。过渡费拖欠和不予承认三年不安置翻倍。强烈要求撤销无效协议,和拆迁主体签订完善的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安置期限和违约责任等等。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2-13 11:31: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枣园社区和白湾社区拆迁安置房问题我办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具体安置房地址正与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关于诉求人过渡费问题,已核实上报,待资金到位后发放,请诉求人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