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翠屏社区物业问题

    用户提问 2025-02-06 13:34:47

    新安县城关镇政府先是确认,南庄翠屏社区车棚是物业盖的,后来又认定建设公司盖的车棚。那么翠屏社区物业到底是不是建设公司。如果建设公司是翠屏小区的物业,是否在有关部门备案。现任物业建设公司又通过什么流程招募的物业,招募的物业是哪一个单位,还是特定的某个人? [查看详情+]

    新安县回复 2025-02-08 15:16: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翠屏社区车棚,是翠屏社区建设方所盖。该车棚用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方便电动车充电,避免飞线充电。小区物业招募问题,由于该小区入住率低,物业费标准较低,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因此小区物业目前由建设公司负责提供物业服务。

    建设公司建车棚占用村集体土地,是有偿占用还是无偿占用。占用的集体土地同时也是基本农田。是如何避开土地部门的审查的。即然建设公司作为物业,为啥不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人员签到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网友902127 2025-02-11 评论0 浏览5830 编号 20250211111133791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13 15:04:0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汉关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关于土地问题汉关街道执法队正在与自然资源局协调,调查落实。关于您反映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请您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据材料立案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依规办理。联系电话00379-65088567,地址:上海路与涧河大道交叉路口新安县人社局5楼504办公室。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