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川县东河二龙山隧道口居民楼违法搭建的紧急举报
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是栾川县东河二龙山隧道口居民楼的居民现怀着无比愤慨的心情,实名举报一楼门面房住户刘某某。此人胆大妄为,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困扰。
刘某某无视邻里劝告与法律法规,在居民楼一楼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其搭建行为未获任何部门批准,完全违背了栾川县对于建筑规范的要求。这不仅是对城市规划的公然践踏,更是对其他居民合法权益的粗暴侵犯。
从实际情况来看,刘某某的违建侵占了《栾川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中明确的城市道路空间。这导致原本就不宽敞的通道更加狭窄,居民日常出行极为不便,车辆通行更是困难重重。更严重的是,他还占用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消防车根本无法顺利抵达,这将把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巨大危险之中。同时,他擅自搭建的建(构)筑物还占据了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使得这些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此外,刘某某在强占的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各类杂物,废弃物堆积成山,污水横流,整个区域臭气熏天,环境卫生恶劣至极。他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使得居民们苦不堪言。
根据栾川县关于违建的明确规定:“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擅自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刘某某的行为已清晰无误地构成违法事实,其性质之恶劣,影响之严重,已到了必须立即整治的地步。
在此,我代表全体深受其害的居民,恳请上级领导立即介入调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责令刘某某迅速拆除违法建筑,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恢复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功能。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秉持公正、高效的原则,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还我们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否则,此类歪风邪气若不及时遏制,将会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与和谐稳定。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2-12 15:47:14
网民您好,接收诉求后,耕莘街道办执法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其限期拆除。后附:现场照片。如有疑问,可拨打66811562咨询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