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栾川县城关镇东河油库沟二组管辖范围内的一名合法公民实名举报有人私搭乱建,事实如下:被投诉人买的房子是一楼车库,我们住的楼栋背靠山坡,山坡离我们住的房子后还有两米左右距离,是用来汛期排水、还有楼顶下雨天排水用的,现在被投诉人私自把它建成了自家的院子,里面放的都是他家的搞建筑用的材料、废弃物等,还在里面喂养小动物,强行占为己有,房子后面是整栋楼居民共同财产,不是个人的,被投诉人私自建成了自家小院,前后左右都用钢铁水泥围了起来,人都进不去望上级领导来检查,核实,让被投诉人恢复房子后面原有面貌,还我们整栋楼一片净土。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2-12 08:58:38
网民您好,接收诉求后,耕莘街道办执法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其限期拆除。后附:现场照片。如有疑问,可拨打66811562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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