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学习借鉴一下山东省德州市城管做法!我不需要电话回访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5-01-27 09:44:18
尊敬的网友:
您的建议已收悉!
根据我市2020年6月出台的《关于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除明确规定不得摆摊设点的道路和区域外,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前提下,经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商户在签定自律承诺书后,允许沿街餐饮店定时定区域在店外人行道上摆放桌椅经营;允许沿街商户定时定区域店外经营、店外促销。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1月2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