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涉及南京南路拆迁,有一个自称是新安县科工局的单位,回应群众在拆迁过程中,为了拆迁安全的需要堵塞住户下水道,群众提起诉讼,科工局败诉,法院判决责令科工局提供作出为了拆迁安全堵塞下水道的法律依据。科工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同样败诉。科工局至今未按判决提供上述法律依据。上述判决和事实千真万确,堵塞群众下水道说是为了拆迁安全需要,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2021年反映此事至今,引起网络数万人围观,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几年来县政府每次都是单方面调查科工局,听取其一面之词。本人愿配合新安县政府的调查,请新安县人民政府多方查明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堵塞下水道问题已通过法院上诉,以法院判决为准。关于您所述科工局未按判决提供上述法律依据,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28 17:35: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商务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安排,美迪雅公司征迁属于自拆自建,由水利局主导,科工局仅仅是配合单位。所以拆迁工作是企业行为,企业是主体,科工局不是征迀主体,所以您告科工局不当。其次征迀工作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企业给征迀对象签有合同及征迀明白卡,征迁款也执行完毕,您也签字同意,不存在犯规征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