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所提出所有问题,均未回答;2.对相关告知单上,无任何救济途径,本人只得通过该平台询问,反复以让本人拨打电话咨询,为何不能在该公共平台进行如实回复?3.本人无救济途径,已通过该平台提出复议,仍无相关结果。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1-24 14:41:41
网民您好,经核实,您的车辆豫NXXXX小型汽车于2025年1月14日19点03分在栾川县君山路长春路口违法停车,有该车辆违法停车相关图片视频证据,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该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您如果有疑问可到交警大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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