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极度的愤怒与无奈,我向您投诉伊滨区住建局局长在处理我房屋首付退还问题上的严重不作为行为!我与2024年5月在伊滨区佳兆业水岸华府买了商品房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了房屋首付共计151106元。然而房地产不仅推迟了3个月延期交房还把我的房子抵押了我本人是不知道的!导致我收不了房办不了贷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条款,在这种不可归责于我的情况下,开发商应退还我已支付的房屋首付!在我多次向热线反映问题期间,给我回复的内容是局长不让退款!还告诉我想要钱让我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据我了解,住建局作为房地产行业的监管部门,有职责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开发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局长拒绝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购房合同无法履行且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情况下,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款项。住建局局长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的负责人,本应依据这些法规督促开发商退款,但他却对法规视而不见,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导致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这笔房屋首付是我和家人多年的积蓄,如今无法退还,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甚至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受到了影响。同时,这件事情也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困扰,让我夜不能寐,严重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我恳请相关部门对伊滨区住建局局长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要求住建局局长立即履行其职责,积极协调开发商,尽快退还我已支付的房屋首付151106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我相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维护。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1-22 09:15: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水岸华府部分房屋无法网签备案的问题,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初步确定由开发公司向郑州银行提供商铺置换出相关房屋办理解押,随后双方配合购房业主办理网签及贷款业务。后续,我单位将督促双方尽快完成解押手续,争取将遗留问题化解到位;若诉求人仍要坚持退款,因双方已经签订认购协议,故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