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购买商品房,家里给付了全款,买房后,提取过一次公积金,还能取第二次吗?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房形式提取,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您可登录洛阳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提取业务”进行详细了解。提取业务指南网址https://zfgjj.ly.gov.cn/c10026。
5年后还能取吗?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1-20 09:38: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留电话为“保密”,我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如您按月偿还购房(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或再交易住房)贷款本息、或贷款部分或提前结清的,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按月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和提前结清贷款。首次提取时间应在还款满 12 个月后申请,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再次提取间隔应大于12个月(对应日)。
申办材料:(一)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二)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的,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契税) 和 缴纳契税同时开具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 》原件 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三)借款合同原件。(四)按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日大于当月还款日的须包含本月还款记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在异地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需出具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加章的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提取申请日大于当月还款日的须包含本月还款记录)和借款人所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五)提前结清或部分提前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出具的1年以内的贷款结清凭证及还款票据或部分提前还款凭证及还款票据原件;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在异地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需出具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加章的1年以内的贷款结清凭证及还款单据或部分提前还款凭证及还款单据原件和借款人所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用于佐证借款人在异地公积金账户用于该住房公积金还贷金额核算)(六)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七)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八) 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 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在三门峡、济源、汝州和平顶山购房视同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不受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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