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为贵州花江狗肉火锅,注册名称为洛阳市偃师区花江餐饮店的商户,违法购进肉制品经营售卖,请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管,该商户应提供肉制品合法进货凭证,供货商合法资质,进货台账,销售金额,肉制品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证明肉质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该商户无法提供应责令立即关闭,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请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对该商户经营的肉制品抽检结果及依据。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1-17 16:35:46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该花江狗肉火锅店证照齐全,其购进狗肉有相关台账记录。我局工作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拿到检疫合格证明之前禁止销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