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洛阳城市人家装修公司多次联系我,以观看房子设计方案为由,邀请我参观公司及观看设计方案及设计方案报价,因销售人员(设计师)表述如有后期由任何不满意或者其它情况可全额退款,遂与城市人家签订装修意向合同,缴纳16580元订金,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对方在其他约定条款下备注:交房后如有任何不满意可全额退款,不收取违约金。
因后期房子卖出,不需要装修,我于2024年12月向城市人家装修公司提出退款要求,公司千般不愿退款,并表示公司留存的合同没有“全额退款”的相关备注,与我的合同不一致。
拨打洛阳当地电话,不予受理;拨打热线,洛阳市老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我联系,从中协商,无果。
经后期多次沟通,扣除2000元后,退剩余部分,除此之外表示部分退款流程需要15-20天,目前已过25天,仍未见退款。
投诉事项如下:
1.洛阳城市人家涉嫌阴阳合同,欺诈消费者;
2.洛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住建局对此欺诈消费者现象,不予受理,不作为;
诉求:
1.要求尽快全额退款
2.要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住建局对洛阳城市人家欺诈消费者情况允予调查,并出具调查结果。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1-20 10:49: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2024年12月25日区住建局已联系诉求人和装饰装修公司,双方协商,15-20天内退款1.4万元左右。2025年1月17日,再次联系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表示退款流程已完成,目前正在按照顺序进行退费。预计1月21日退款到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