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家园二期南门附近的人行道部分树木被过度修剪,甚至砍伐,咨询下职能部门砍伐及修剪是否得到许可。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5-01-16 17:41:16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询,我局未给洛龙区中油家园小区办理过相关审批手续,该小区物业也未向我局提交过有关申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应按国家和城市政府的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第二十条“城市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施工时,确需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应当由城市绿化专业人员统一进行”;《洛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者拆除城市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确需砍伐、移植或者拆除的,由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该物业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砍伐、过度修剪小区树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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