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栾川滨河南路立体车场停车,被通知补缴19元。我近期未到栾川该停车场停车,不明白为啥会被通知补缴。另外,还有3元路边停车费,也不明白为什么产生。望给出明细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1-17 13:58:16
网民您好:县城市管理局接到您的诉求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队室进行详细核查。经查,您的车辆分别于2024年4月2日、3日在长春南路辅道、凤凰天街路南路侧停车泊位停放,因停放时间在收费时间段内,所以产生停车费用。收费依据为(栾发改〔2024〕56号)文件,收费单位为栾川县智慧停车公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如有疑问,可拨打630628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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