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本人与朋友在栾川县伊水湾大酒店对面一街三巷桃子茶馆吃饭,饭店为对我出示全部菜单,并且存在个别菜品未明码标价,导致结账出现天价消费单。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1-16 10:04:19
经核查,商家提供有菜单及消费单子,有明码标价,个别菜品是经双方商议临时制作的菜品。经市场监管局调解,诉求人要求退费480元,商家拒绝退赔,双方协商无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终止本次调解,建议诉求人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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