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由:2023年10月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建科院)以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的名义找到我们做新宁县耕地恢复及耕地流出项目,忽悠我们提前进场不与我们签合同,并要求我们在2024年1月底完成所有任务。劳务派遣去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拍照举证就付清所有劳务费,我们快做完了举证工作才来与我们谈合同签订合同,合作内容付款方式全部改变,当时现场有几十个劳务人员在举证,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撤场(担心前面几个月的事情白做了),在他们的压迫下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一直到2024年1月下旬才签)。当时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举证,但是乡镇完全完不成任务,县自然资源局与常州建科院明知道完成不了的情况下为了应付国家下发任务与中南地区某局督查,改变了技术要求,跟他们沟通过程中,他们也要求我们应举尽举,放宽要求,在各乡镇工作群发放通知(下附图片),并要求各乡镇工作人员一起欺上瞒下来应付中南地区某局督查要求我们快速完成该任务(常州建科院现场市场负责人崔某,现场生产负责人李某某参加了新宁县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大会)至后续所谓的不通过调查,当时我们就与常州建科院提出按他们的要求与所谓的政策是通不过的,但他们要求我们根据他们的要求去应举尽举完成任务(事实是我们全程是按建科院要求配合他们调度去进行举证)
现常州建科院以举证不通过为由多次拒绝付劳务费(事实是他们也知道当时应举尽举不合理,但是也一再要求我们进行举证,我们的合同也标明非我方原因与我们无关),合同作废。并从2024年3月份开始我们就联系常州建科院相关负责人但是一直推脱相互踢皮球,联系该单位负责人张某某推脱说已经商讨好并要我们联系市场负责人倪某,联系倪某说不知情该事情叫我们联系该单位生产负责张某某,后多次联系张某某联系不上,电话直接不接。现确实没有办法,劳务人员的劳务费一直没有着落,临近年关。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望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协调处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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