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阳市商业中等专业学校利用学生

    来实习正常工价是20一小时却被每小时抽走6元,加班费也被充走,加班还是按照14 元来计算

    网友1462412 2025-01-12 评论0 浏览2673 编号 20250112210619407 [教育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5-01-16 11:09:00

网友,您好!
     教育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诉求人未留联系方式,为便于核实情况,请诉求人拨打市教育局职成高科电话0379-632556103或63259481反映问题详情。若核实后情况属实,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