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身体不适 公司不让请病假 非让休年假,然后再提前休产假,合法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1-10 09:43:47
网友您好:
我委工作人员1月10日上午多次拨打您所留手机号码,未与您取得联系,不太清楚您的具体情况。《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您如果认为单位的休假规定不合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