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的照明灯又因欠费被断电了,因单元楼内住的大都是老年人或出租户,收电费很难,建议供电部门在抄表时能顺便将照明用电费用公摊到各用户,为减少麻烦,哪怕一年收一次都行(提前扣费),不知可行?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5-01-10 16:53:49
网友您好:
经核实,当前,您所在小区住户家中用电均为独立表计计量,电费直接由表计计量后,系统自动进行核算。因此,无法实现照明电费费用再分摊到户。对于您反映的公共照明缴费不便的情况,建议小区业主自主或联合社区商议,确定电费缴纳的方式。如您有其他用电诉求,欢迎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6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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