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07 17:43: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2020 年新安县政府决定将南京南路延伸至长江大道,京南路延伸工程(二期)需拆迁美迪雅公司家属楼,为节约成本和加快拆迁进度,经县政府【2019】28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以伸缩缝为界美迪雅公司家属楼 3#、4#楼拆除一半,并以货币化补偿方式,按每平方1650元支付给美迪雅,由美迪雅公司自拆自建,自行安置。一、依据政府会议纪要,水利局、科工局、美迪雅公与业主代表共同研究制定了拆迁方案:住房按1:1.2倍予以安置,车库按2275元/平方米予以现金补偿或等面积车库。二、您在4#楼有一间车库,面积21.7平方米,2021年1月30 日美迪雅公司与您签订了现金补偿协议及协议明白卡和征迁承诺书。在64户拆迁户和12户车库签订征迁协议后,将现金补偿发放到位,美迪雅公司组织有序拆除原有建筑。三、您车库位于4#楼2单元南最东侧一间,4#楼下水道为由东向西走向,东侧 52 户住户的房子没有拆除,其排水管道在拆除过程中直至现在仍在正常使用。征迁时拆迁户签有征迁协议,发有协议签订明白卡、征迁承诺书,房屋腾空告知书,拆迁施工单位和拆迁户双方是在平等、友好、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征迁协议,不存在逼迁情况,也不存在信息不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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