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国企工作的一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洛阳市人才购房补贴一事进行投诉,虽然我知道极大概率这个事不会受到重视,但是我依然选择在此反应该问题,希望让后边的人以我为例,不重蹈覆辙。或者希望政府后期改进,保障权利。
情况:2021年7月入职,2021年四季度享受租房补贴,2024年五月底(三季度)购房,2024年12月住房保障中心拿到租转购申请表格。购房在租房补贴期间,但交表时间不在该期间。
首先我们《洛阳市人才保障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明确写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才,在租房补贴期间购买我市商品房的,经审核后,可以转为购房补贴,补贴金额需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按照常人理解,这不就是字面意思,我在这期间申请就可以了吗?再说“这个政策上没写按照提交表格时间呀。”??
然后住房保障中心的人给我说按照交表时间算,解释态度也并不好,仿佛我是要账的???举例给我说政府单位人才没这个补贴,985.211等人才也不行云云~~说我高学历应该能听懂话。
再说一下为什么我12月份公司才交上去表格。很简单,这个流程不能个人办理,只能通过公司,我们公司今年就通知了两次,一次时间也就一周左右,2024年是四月底左右和十月份左右。中间流程上还有政府、单位等耽误的时间,除非运气比较好,刚买完房就能遇到单位统计,或者是提前半年甚至更长左右买能享受到这个补贴。
可能大家会问,为什么你不提前买呢?很简单,两年的时候我还没攒够钱。
既然出了这个政策,为什么不惠及群众呢?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且工作人员解释态度真不行,没有一点同理心,仿佛我是跟他们要账的一样。
我相信总有人会遇到和我一样的情况,希望能推动政策更加贯彻的执行下去,希望洛阳越来越好!
最后,别打电话了,我也知道不会因为我改变政策,只希望有缘人看到这个想享受政策的早点买房。或者,希望政府能有所改变,为群众着想。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1-07 1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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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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