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麻屯镇路通大道298号,一家医疗垃圾加工点,把其他城市的医疗垃圾,输液瓶拉回来加工贩卖!污染麻屯镇环境,经调查赵某,高某,章某分别担任法人代表与高管!望麻屯镇各部门领导重视取缔!如果都能通过关系盖个红章应付检查!不彻底解决毒害给麻屯人民带来多少病毒危害?排污水夹杂着医疗废物病毒一年上千吨,不能换钱的医疗废物残渣拉出去倒掉,将会持续公布有力确凿证据!本资料将陆续像上级部门,各单位,省部门,媒体部门投诉反应直至取缔!(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已构成环境污染罪,五年来上万吨废水,医疗废物残渣排水倾倒,如果他排污许可证上有个红章就能应付检查,给当地环境造成多大迫害!望生态环保局各部门重视立案彻查,一时疏忽别违反了环境监管失职罪!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1-03 09:54: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为洛阳隆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孟津区麻屯镇路通大道东段298号,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322MA47JRCQ7E,2020年4月建设,2020年6月投入生产,产品为再回收塑料,原料为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包装袋、PAC、PAM、二氧化氯片剂等,主要设备为输送机1台、自压粉碎机1台、摩擦洗料机1台、沉浮分离清洗槽1台、抽料机2台、清洗槽1台、甩干机1台、风选机1台、装袋机1台、磨刀机1台等,生产工艺:原料→人工分拣→自压粉碎→摩擦洗料→浮沉分离清洗→甩干→分选→包装→产品,项目名称为废旧塑料回收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700m2,总投资为60万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年处理1000吨废旧塑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0日取得孟津县环保局的审批意见,文号:孟环审[2020]17号,已自主验收,验收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已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18日,办 理有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38号)要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机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须由商务部门认定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的要求,该企业均办理有相关资质。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调查,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回收等,该公司在全省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库,可以依法进行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正常生产时生产废水经预处理+一套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可回用于生产,部分达标后排入麻屯污水厂;生活污水经1个5m3化粪池沉淀后排入麻屯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纸屑、废玻璃瓶、污泥等,集中收集在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有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废。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在进行输液瓶(袋)回收时严格检查,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回收,且在生产过程中确保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单位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2025年1月6日向诉求人反馈处理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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