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我家人因车祸伤到头部,到中医院救医。医院救治之后安排在骨科住院。因眼部也有受伤,需要眼科医生配合治疗,眼科接待治疗的是杨新军主任。该主任第一次就诊,眼睛没怎么看,就开了眼药水,然后又开了一个祛疤药,要去院外购买。后因我们对祛疤药由眼科医生开单存疑产生一些口角纠纷,第二次杨新军主任为我家属检查时直接告知“你的病我看不了,你们去大医院看吧”。作为医生,不检查,不看片,直接告知自己看不了,请问该医生作为主任是否尽职?
之后我们出院转到洛阳检查眼部,医院检查后告知来的太晚了,有可能无法恢复。如果真的恢复不了,杨新军主任是否需要负责?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05 17:27:5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患者于2024年11月25日经急诊120入院,患者诉“2小时前被汽车撞伤,头面部、双手及腰部疼痛,活动受限”收治骨伤科住院治疗。患者诉双眼视物模糊,11月29日邀请眼科医师进行会诊,给予治疗,症状减轻;12月8日医患沟通,患者仍诉左眼视物模糊,并至眼科进行复查,眼科医师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患者拒绝出院;12月10日患者自行到县医院进行检查,医师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12月16日,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5周后复查,3个月内每月拍片复查,并建议继续到上级医院眼科进行检查与治疗(患者拒绝后续拍片复查)。县中医院将进一步核实,如有其他疑问可及时与县中医院(电话:62996685)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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