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2-31 17:56: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为洛阳隆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孟津区麻屯镇路通大道东段298号,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322MA47JRCQ7E,2020年4月建设,2020年6月投入生产,产品为再回收塑料,原料为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包装袋、PAC、PAM、二氧化氯片剂等,主要设备为输送机1台、自压粉碎机1台、摩擦洗料机1台、沉浮分离清洗槽1台、抽料机2台、清洗槽1台、甩干机1台、风选机1台、装袋机1台、磨刀机1台等,生产工艺:原料→人工分拣→自压粉碎→摩擦洗料→浮沉分离清洗→甩干→分选→包装→产品,项目名称为废旧塑料回收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700m2,总投资为60万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年处理1000吨废旧塑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0日取得孟津县环保局的审批意见,文号:孟环审[2020]17号,已自主验收,验收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已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18日,办理有排污许可证。 企业正常生产时生产废水经预处理+一套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可回用于生产,部分达标后排入麻屯污水厂;生活污水经1个5m3化粪池沉淀后排入麻屯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纸屑、废玻璃瓶、污泥等,集中收集在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有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 经调查,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回收等。根据豫商流通函202396号、洛卫医函2024 11号文件,该公司在全省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库,可以依法进行输液瓶(袋)回收,且文件未对经营区域限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堆存有大量原料,未发现有医疗废物针头棉签等,经询问,该企业负责人称在前期有一批次回收的废塑料输液瓶(袋)时,存在极个别医院分装检查不细致,装袋时确实掺杂了几个输液针头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在进行输液瓶(袋)回收时严格检查,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回收,且在生产过程中确保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单位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2025年1月3日9时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进行反馈,均无人接听。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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