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大道恒大绿洲段,重型大货车在高架桥上通行,影响高架桥梁质量和安全。相关规定,高架桥不允许货车通行,4.5米限高架不起作用,请安装较低高度的限高架,彻底解决该问题!麻烦了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02 12:10:14
感谢您对市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台《洛阳市城市区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通告》、《关于优化实施城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和机动车禁鸣的通告》等相关通告,明确“所有货车(皮卡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车辆”禁止在城市区快速路、高架路、立交桥通行,违反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处理。另外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要求,限高杆净高不得低于4.5米。建议咨询交警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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