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婚育登记需要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当前婚姻状态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4-12-31 09:21:11
网友1570836: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2015年9月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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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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