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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政府2021年拆迁砖厂至今不给补偿款

    新安县政府北城改造于2021年拆迁了新安县新城建通砖厂至今3年多不给补偿款,开发商钱已赔付,N多次讨要。城关镇政府一直说是县财政局不给补偿款款,镇政府也没钱无法支付,请问县财政局啥时候能给钱?

    网友42132 2024-12-26 评论0 浏览3713 编号 20241226122438688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2-27 17:28: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2012年建通砖厂停产,2014年9月因货款、民间借贷等纠纷被裴某斌等12人向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法院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杨某通所有的新安县建通砖厂及部分财产。二、由原告裴某斌等人请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任何人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三、查封期限为二年。2014年9月,建通砖厂被法院查封后,进行拍卖,当时流拍。主要原因:一是砖厂欠群众租金,存在纠纷;二是查封后建通砖厂处于废弃状态,其器械设备都超过生产期限,在市场中几乎没有价值。2020年11月,新安县政府重点工程龙泉生态河谷项目开始建设,建通砖厂所在地块全部在龙泉生态河谷内,不拆迁严重影响龙泉生态河谷建设。鉴于联系不上杨某通,建通砖厂被裴某斌等 12名执行人申请法院查封,以及欠宋村、陈湾群众土地租金、复耕费、土地经营损失、借贷资金等问题,城关镇多次与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沟通,2021年7月由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公证处、城关镇政府、宋村、陈湾社区干部、执行人代表张某华、评估公司等到建通砖厂进行实地查验评估,对废弃的窑洞、设备做了价值评估,共计2643763元。在此期间宋村、陈湾群众提出,2017年7月租地协议到期,杨现通欠群众租金、复耕费、土地经营损失、借贷资金等款项3467408.82元,应该物随地走,应照宋村社区、陈湾社区进行评估,征迁款拨付后按照法律关系进行分配,裴某斌等人对此有异议。但是,如果不照社区评估,不考虑群众前期的土地租金等问题,拆迁工作是无法继续的。对此,城关镇多次与县法院执行局沟通未果,导致评估报告未出,也没有拨付资金。为了不影响县重点工程龙泉生态河谷正常推进,2021年11月,城关镇督促宋村社区完成建通砖厂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工作,保证了龙泉生态河谷项目正常推进。经过城关镇与县法院沟通协调,评估报告已出,城关镇正在与县法院沟通,完善支付程序,并积极筹措资金,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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