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2-24 11:55:2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2025年城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根据国家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及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等待期1个月,累计待遇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同时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缴费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保障群众能够正常使用新农合,可先行缴纳,待我县确定减免政策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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