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月15号偃师区窑头村安置一期安置分配举报,在分房过程中,5以上家外嫁女重复分房,政策是外嫁女30平免费,30平成本价,30平市场价,在上次分房交款18万已经分过,在这次分房通记人口外嫁女计算在内,造成集体财产损失,乱改合同,引起社会不良反响。望区领导查一下。挽回集体财产。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2-18 09:06:06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窑头社区立即核实15组人口及有关分房资料,经反复核对,此次分房无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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