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各种烂尾 小区在市场监管局备案物业费是多少?物业收入支出也不公示难道财务造假吗?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不管请你回复我具体归哪个部门 是哪个区 。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2-18 08:51: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发改2018年3号文第三条相关内容,第三条,(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 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 (一)物业服务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水、电、气、暖、消防、监控安防等专业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约定应当公示的信息 物业费的收支不在公示范围。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