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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天使医美”医生无证(或资质不全)及双眼皮手术事故

    对于涧西区卫健委工作完结上的内容回复:

    7月25日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因补偿金额过大,未达成一致。后续诉求人多次投诉,反应诊所无证行医,经查,诊所负责人已将医师本人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书发给诉求人查看核实后,诉求人表示不满意,我委建议诉求人走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根据鉴定结果再进行下步处理 。

    受害人回复:

    一、针对涧西区卫健委以上回复内容,首先简要陈述两点:

    (一)关键问题:此事件的重点及要害,根本不在于所谓“补偿金额”大小,而在于:

    一是在天使医美为受害人手术的医生吴煜倩,其本人是否持有法律法规要求必备的全部资格证书。

    二是区卫键委(及区卫生监督中心)是否履行职责调查核实“资格证书有无”,用自身职责本应做到的实际行动与作为,认真对待投诉人的诉求。

    (二)重要提示:如果贵方(涧西区卫健委)认定,天使医美“医生资质都齐全”,那么,请出具书面结论书,加盖公章(区卫健),并交付投诉人。否则,请区卫健委(或区医卫生监督中心)切实履行职责,核查天使医美为我手术的医生吴煜倩本人是否持有法律法规要求必备的资格证等。

    二、针对区卫健委以上回复,下面,本人做一一详细回应,以澄清并陈述事实真相

    1、关于调解:我于7月19日通过热线对涧西区乐山路天使医美对我造成的眼睛事故进行投诉,投诉后一直未有相关单位与我联系(因为12345工作人员说,会有人与我联系),所以我于7月18日、7月19日、7月23日热线打电话,并未有人与我联系。

    之后7月24日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与我联系,让我“于7月25日到涧西区乐山路天使医美机构进行调解。”我电话问“我的诉求都没有人跟我联系,我去调解什么?”涧西区卫健委答“你不去怎么知道你的诉求不能调节?”我按照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约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天使医美机构二楼小房间。涧西区工作人员让我叙述事情经过以及我的诉求。天使医美茅X智(自称该机构的负责人)也同样讲述了不愿承担事故对我造成的影响及赔偿费用。之后有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记录内容,让我签字按手印,说让我走司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程序。所谓的“协调”总计时间20分钟。

    我的眼睛肉眼可见的一根线头穿破眼睑板,并且有三甲医院的诊断记录。

    2、关于天使医美医师资格证书:我于7月25日到天使医美“协商”后,一直未收到回复以证实有关“天使医美医生资质”的任何信息。所以7月30、8月5日、8月6日、8月8日、8月14日、8月20日、8月23日、9月2日、9月4日、9月6日、9月23日、9月26日、9月29日、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5日、10月18日,确实多次通过热线反映,均无人与我联系处理。

    直至10月22日,王某某(自称“天使医美”法定代表人)与我联系,把当时给我做手术的吴医生的“资格证”通过微信发我。我通过河南省卫健委官网也只能查到吴医生的执业医师证书,关于她本人的医师资格证,根本无法查到。所以与王某某联系质询并要求其出示吴的《医师资格证》。王某某告知让我“与涧西区卫健委联系。”我随即至电给区卫健委告知“无法查询到医师资格证,并且还缺少一个主诊医师资格证(主诊医师资格证是必须要求有6年以上临床经验,但是吴医生的发证时间是2023年10月23日)。”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告知让我“与涧西区监督执法大队联系与他们核实‘天使医美机构医生无证’这个事情。”

    可是,我打电话到涧西区监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知我“不应该越过他们上级跟他们联系,即便是了联系也是涧西区卫健委给他们下发通知去核实。”无奈,我只得又打电话给涧西区卫健委,区卫健委告知我“天使医美的医生资质都齐全。”我跟他们说“天使医美还缺少法律法规要求的必备证件。”涧西区卫健委告知让我“自己到河南省卫健委官网好好查查。”随即挂掉电话。

    我确实只查到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他证件我确实没有查到。通过网上查询我了解到做双眼皮手术的医生需具备:《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整形外科、美容外科或皮肤科专业,并具备3年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验。吴医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颁发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并不具备主治医生资格证的要求,并且她的医师资格证专业是性病与皮肤病。

    我是2024年1月25日做的双眼皮。后来才知道我朋友是2023年国庆期间做的双眼皮手术,同样都是吴医生主刀。所以10月23日才拿到医师资格证的吴医生,在10月1号左右就做过双眼皮,那时候算是有证吗?

    3、关于赔偿金额过大:

    我的诉求:

    (1)退还我所付双眼皮手术费用6000元(此金额尚且还未包含我所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2)负责我的眼睛后期修复。

    从2023年7月19日起,我是多次主动的打电话求助并咨询我在天使医美眼睛事故的处理情况,因为工作人员每次都告知我已经转交给相关单位负责,让我手机保持畅通。可是我一直并未收到任何电话,也无人与我联系事情的处理情况,只能收到每次都是同样内容的工作完结通知。

    从始至今,哪里是我不满意?是给结果了吗?希望相关单位能为受害消费者主持公道。

    网友1333674 2024-12-12 评论1 浏览2208 编号 20241212102551577 [卫健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2-12 14:49:48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健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接到市卫生健康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涧西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已联系机构及诉求人核实情况,双方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到我委进行调解,经沟通协调现已达成一致意见。
                                                                                                                                                             涧西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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