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2-12 09:43: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想在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物业阻止的情况属实。物业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的原因如下:一是小区建设时并未对电动汽车停车充电进行规划,未预留安装充电桩的地方,存在供电线路无法承载的问题;二是该小区地下停车位没有针对充电桩的消防设施,加装充电桩以及充电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三是在地下停车场为电动车充电不符合防新能源车与燃油车需分区停放的消防要求;四是安装充电桩后可能会导致小区变压器电容量不足,因原规划时未考虑新能源车充电这一情况。 综合以上问题,我们将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各县区的成功案例,尽快解决在居民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安装电桩的问题,同时,建议由消防、电力、城建(人防)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私家车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