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2023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的印江山车位,延期一年多未交付使用,咨询得知,需整个小区交工之后才会交付,而二期印江山烂尾停工很久,复工遥遥无期,也就是说,印江山车位也无法交付。目前若想使用已购买的二期车位,需一个月支付60元管理费,但是对方告知目前地下车库无监控,无任何人打扫卫生,无任何人管理,在我已购买的情况下,支付管理费却无任何管理,这样收费完全不合理。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2-11 15:36: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物业反馈,该施工与物业无关,物业表示,该房屋产权是属于开发商。但从物业方,无权处理该施工问题。建议您可以合同为依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