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娜,恒大绿洲西区49-1-1206,首套房,应该是15年前后买的二手房,2017年11月找中介办的转让。2024年11月13日上午接市契税办电话,说在2017年出售房子存在漏税的情况并通知到场面谈,面谈中契税办同志说是大数据筛选出的数据,是卖房时买房和中介联合税务局的人伪造合同(把二手房造假成新房)和发票,导致我这边一部分税没能及时缴纳,并产生了滞纳金,总金额是9万左右其中滞纳金4万多。税务局不仅不核查合同真实性还内外勾结,根据目前市场惯例,买卖房屋的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却为了少交这部分钱,联合税务机关人员造假。现在我要求查明并让买方和税务机关承担所产生的滞纳金。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12-12 1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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