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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汝阳正商书香华庭物业费虚高

    汝阳正商书香华庭物业费严重虚高(1.7元/平方米/月),严重高于全县同品质小区的价格(1.2元/平方米/月,1年缴10个月),物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收费标准,要求由汝阳县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再次核查评定收费标准。

    汝阳正商 2024-12-09 评论0 浏览6511 编号 20241209110115777 [汝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12-10 11:48:36

网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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