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水寨东城花园南建市场,临小区的建筑物高度6米,距离单元房只有2米左右,建起后会导致一、二层楼房没有阳光。此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8条、293条等规定,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米距离不能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小城市住宅日照标准: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低于这个标准即构成侵权。此在建市场建筑也严重违反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请政府、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调查协调,按国家相关要求增加建筑物间距、保证小区一、二楼采光权。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12-07 15:02:43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接到诉求后,我镇执法队速到现场查看,并责令停工。伊川县水寨镇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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