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市场监督管理领导,我在11月4日去洛阳市涧西区,牡丹路飞翔金店,老板回收我金戒指时先火烧检验过后,说是18克金戒指,老板让我把金戒指卖给他,给了我两千元,我要走老板娘拉着我聊天20分钟后,老板说他不要了,让我把钱退了,可我把钱全退回了,老板却给了我一个铜戒指,老板把我的18K金戒指调包了,我多次报警长安路派出所110说让老板把退回的戒指渡上一层金,被老板拒绝,110说让我找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来处理,我一个月前己把飞翔金店偷金调包一事投诉到湖北路市场监督管理,湖北路说这应该找长安路市场监督管理,长安路市场监督所让我找长安路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只出警没处理还是让我找长安路监督所,跑了一个月也没人处理到处踢皮球,老百姓被坑骗了没人管么?不要让好人好的遍体鳞伤,坏人坏的趾高气扬。这个金店老板。偷金调包坑害老百姓。不知买通多少保护伞。敬请洛阳市市场监督局来处理。把我18K金戒指退给我。我们老人容易么?坑人必有报应,谢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2-09 11:11: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了解,投诉人已于11月11日至长安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投诉,当场告知投诉人“偷金掉包”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此次投诉我局决定依法不予受理。建议诉求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感谢您的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