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年年涨价不说,用起来特别不方便,门诊各县区不能通用,老百姓拾药不让用,交钱的时候河南省统一标准,用的时候非得说,在哪儿缴的钱,在哪儿用。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2-09 12:26:29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各县(含偃师区、孟津区)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实行自主择医、直接结算,城市区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城市区内(不含偃师区、孟津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上)自主择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280元。
我市参保居民住院:我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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