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下每年缴纳的400元城乡医疗保险到底怎么用,在洛阳三甲医院挂号不能用,感冒了也不能用,买药也不能用,那到底怎么用嘛,里面余额是零刷也不能其刷,河南好像还是2000元住院才能报销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2-09 12:23:05
网友您好!
门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280元。
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3%,1500以上83%
市级:1、二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55%,3000以上75%。
2、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4000元53%,4000以上72%。
省级:1、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元53%,4000以上72%。
2、三级医院(含我市辖区内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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