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2-04 14:46: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仔细询问后,民警当场告知其按照相关规定,新生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且其妹妹郭*已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到平乐户籍室为其儿子办理出生登记,当场办理完毕,同时告知其以后如有户口业务咨询,可以拨打平乐户籍室电话0379-67012156进行咨询。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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